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6.“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也都在他们那里灭亡了。这从“被杀”、“地震”、“人名”和“七千”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是指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因邪恶和虚假而灭亡(参看AE 315, 547, 572, 589节);“地震”是指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变化(参看AE 674节);“人名”是指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七千”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七”表示一切事物,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AE 257节);当这个数字乘以10,或100、1000时,它的含义保持不变,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由此可见,“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灭亡了。
“人名”表示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可从“名”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名”是指一个事物的品质,对人来说,则是指状态的品质,因为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人名。在灵界,所有人都照其生命的品质而得名,因而在社群之内和社群之外是不同的。在社群之内,每个人的生命状态的品质是恒定不变的,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住在某个方位上,也根据其情感和聪明的品质而在相对于中心的一定距离处;故他的名字与这种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一个社群里的某个人的名字被听见时,他的品质也被认识。这就是为何“名字”在灵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和一种生命状态的品质。但在社群之外,根据人的生命状态的这种取名不是恒定不变的;因为在一个人-灵进入某个社群之前,他会经历很多状态,好脱去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东西,披上诸如与它一致的那类东西;然而,每个人仍根据他所处的状态,以及对其状态品质的观念和感知而得名。在灵界,名字被属灵地叫出来(可参看AE 102a节);在圣言中,“名字”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因此,“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AE 102, 135节);在圣言中,“(男)人”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AE 280, 546节)。由此清楚可知,“人名”表示什么。
前面已经说明,为何良善之真理,因而源于它们的理解因大地震所表示的状态的显著变化而灭亡,即:在教会结束时,就是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那些属灵地良善之人从那些只属世地良善之人那里被带走;当情况是这样时,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也从后者那里被夺走了;因为对缺乏任何属灵之物的属世人来说,真理和良善只居于他们的外在,而虚假和邪恶却居于他们的内在;因此,当仅外在上与他们交流的善人被带走时,外在也被带走,内在则被揭开;如前所述,这些内在充满纯粹的邪恶之虚假。这就是为何这些话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在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灭亡了。
374.(1)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仁爱和作为就像意愿和行为,或心智的情感和身体的运作,因而像内在人和外在人一样彼此不同;这两者彼此的关系就像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都是在内在人中形成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都是在外在人中产生的。因此,仁爱因属于内在人,所以是意愿良善;而作为因属于外在人,所以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
尽管如此,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凡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做的,都被认为,或看起来是从善意或仁慈中流出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这善行是不是源于仁爱,更不用说它们是源于真正的仁爱,还是源于虚假的仁爱了。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和随之而来的计划;这些就隐藏在行善的意愿里面,并决定了每个人的意愿的品质。意愿还在理解力中寻求达到其目的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是结果,并在理解力中进入光明或被光照,不仅能看到或感知原因,还能看到或感知机会,以便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决定采取行动,从而产生它的结果,即作为;同时,意愿还在理解力中获得行动的力量。由此可知,作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实际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至善行。
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棵树来说明。人自己在其一切部分,或属于他的一切上都像一棵树。在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计划;在这些方面,种子对应于人的意愿,人的意愿就包含目的、意图和计划,如前所述。再者,种子从它的内层从地里发芽,给自己披上树枝、细枝和叶子,从而为自己提供适合它的目的,即果实的方法;在这些方面,这棵树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当时机成熟,取得成果的机会存在时,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些方面,这棵树对应于人的善行。因此,很明显,善行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树枝和叶子,实际上来自树的木材。
这一点也可通过对比圣殿来说明。人是神的殿,如保罗所说的(哥林多前书3:16, 17; 哥林多后书6:16; 以弗所书2:21, 22)。作为神的殿,人的目的,意图和计划是救赎和永生;在这些里面有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意愿就包含这三件事,或说救赎和永生与意愿有关,而目的、意图和计划就住在意愿里面。后来,或在适当的时候,他从父母、老师和牧师那里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当他开始行使自己的判断力,或说他的判断力成熟时,他就从圣言和教义书籍中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在这些方法里面有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或说这些方法与理解力有关。最后,目的通过作为方法的教义而以功用的形式实现;这是通过被称为善行的身体行为实现的。因此,目的通过中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属于目的,形式上属于教会的教义,实际上属于功用,或说本质上与目的有关,形式上与教会的教义有关,实际上与功用有关。人就这样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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